发布时间:2026/5/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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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案编号:HM-WB-003
适用仪器:HM-WB4微波消解仪、石墨赶酸仪
发布日期:2026年4月30日
大米作为主要粮食,其重金属污染(如铅、镉、砷、汞、铬等)是食品安全的核心监控指标。我国GB 2762-2022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》对大米中各类重金属有严格规定。准确、快速、多元素同时测定大米中的重金属含量,对于市场监管、产地安全评估及消费安全保障至关重要。
本方案依据GB 5009.268-2025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》等标准,采用微波消解进行样品前处理,结合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(ICP-MS)进行检测。微波消解具有消解好、速度快、试剂用量少、元素损失少和污染低的优点。
微波消解仪(配有聚四氟乙烯消解内罐)、分析天平(感量0.1 mg)、超纯水系统(电阻率≥18.2 MΩ·cm)、石墨赶酸仪、容量瓶(25 mL)、移液器、粉碎机

图1 HM-WB4微波消解仪和石墨赶酸仪
2.2 试剂
硝酸(HNO₃, 优级纯)
(H₂O₂, 30%, 优级纯)
实验用水:符合GB/T 6682规定的一级水。
取代表性大米样品,用粉碎机粉碎混合均匀,置于洁净干燥的容器中密封备用。
称样:准确称取均匀大米试样0.2g(精确至0.0001g),置于洗净的微波消解罐中。
加酸:向消解罐中加入5 mL 硝酸,加盖放置1h或过夜。对于不易挥发元素也可在石墨赶酸仪上120℃加热至黄烟冒尽取下,冷却后加3mL硝酸和1mLH₂O₂。
消解:将消解罐盖旋紧,放入微波消解仪中,按以下程序设置:
升温程序 | 温度(℃) | 保持时间(min) |
1 | 120 | 10 |
2 | 150 | 10 |
3 | 190 | 30 |
3.3 冷却与转移
消解完成后,待消解罐冷却至室温,在通风橱中缓慢打开。放置在赶酸器上 120℃赶酸 至 0.5mL 左右,转移至烧杯中加水稀释,消解液澄清透明,样品溶解。
3.4 定容
冷却后用水冲洗消解罐内壁,将溶液全部转移至25 mL容量瓶中。用水少量多次洗涤,洗涤液并入容量瓶,最后用水定容至刻度,摇匀待测。同法制备试剂空白。

高效前处理:微波消解大大缩短了样品处理时间,且密闭环境减少了挥发性元素(如砷、汞)的损失和实验室暴露风险。
符合国标:本方案核心步骤与参数设置均符合GB 5009.268-2025的要求,确保数据的可比性。
样品均匀性:粉碎必须充分,过筛以保证样品代表性,这是获得准确、平行数据的前提。
消解性:消解后溶液应澄清透明,无固体颗粒或碳化残渣。若消解不好,需补加少量H₂O₂后再次消解。
空白与污染控制:所有器皿需用20%硝酸浸泡过夜,用超纯水洗净。全程使用高纯试剂,防止环境引入污染。
称样0.2g~0.5g,加入硝酸预处理后,按照设定程序消解样品,消解液澄清透明。
[1] GB 5009.268-2025 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》[S].
[2] GB 5009.12-2023 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》[S].
[3] GB 5009.15-2023 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》[S].
[4] GB/T 6682-2008 《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》[S].
本文档为通用技术方案,具体仪器操作请参考对应设备说明书。